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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2)

李少爷这几天的日子过得很舒适,汤来伸手,饭来张口,电脑在怀,天下我有。之前那种一副“男儿当自强”、“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脑袋掉了碗大个疤”、“有自尊的男人是不需要人照顾”的态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完全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渴了,陆宛霜给倒水。饿了,陆宛霜去做饭。想吃水果了,陆宛霜还不等人伸手就递了过去,甚至在白少玩了两三个小时网游肩膀酸痛时,陆宛霜还能迅速上前,“要不我给你捏捏肩?”

李白起初还固守坚定的态度,坚决将恶势力拒绝在三尺之外,可时间一久,所谓滴水穿石,竟也慢慢的习惯了这种模式,并且适应的相当迅速。以至于汪伦照顾完自己满月的孩子的病情终于有空想起他家主子并上门来伺候时,瞬间被惊得无话可说。

陆宛霜开了门,将汪伦邀请了进来。

李白这才慢悠悠的从房间跳出来。自打他脚受伤后就一直住在了一楼,毕竟,一楼到二楼的旋转楼梯美观是美观,可是对于现下致力于发展单脚跳事业的李天王而言,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汪伦看着李白,眼睛深邃。

李白看了眼他,“小汪汪的病好了?”

“嗯。”

“那就好。”他边说边向后一靠,“那你今天来是?”

陆宛霜沏了茶,给汪伦李白放好,各倒了一杯,又添了些水果糕点,这才向汪伦一点头,转身回房了。

汪伦看了眼她,喝了杯茶,慢慢道:“味道还不错。”

“那是自然,说正事。”

汪伦转头看他,“你不是不让人照顾吗?”

李白笑,“怎么,爱妃吃醋了?”

“先是帮她拍武戏,后来又帮她设计武戏,现在还直接让她住你家了,李白,你喜欢她?”

“爱妃你多虑了,正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朕最喜欢的还是你。”

汪伦翻了翻白眼,“陛下,咱能好好说话吗?”

“好吧,看在小皇子的份上,爱妃且说来听听。”

汪伦无语,深深的看着李白,如果武力值允许,他每一年真的有二分之一的时间十分特别以及极其的想向那张俊俏的脸上左勾拳、右勾拳,再来一个回旋踢,打得面前的人再也不能说话。可奈何啊奈何,有心杀贼,无力下手,痛甚至哉,死不瞑目……

“爱妃,朕已知道你的心意,你可以收起你深情的目光了。”

汪伦转头,“看来你现在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嘛。行,那我就放心了。”

“难道你之前还不放心?”

就你那一跳一跳还不让人看着的状态,谁能放心!

“不过,你和我说实话,关于陆宛霜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也好叫我有个底。”

李白喝了口茶,“你想多了,我把她当妹妹。”

“每一个妹妹都有发展成妹子的可能性。况且,你对她太特别了。”

李白放下茶杯,想了想,慢慢道:“那或许是因为,她是我大学之前最后一次长情的见证吧。”

李白17岁之前的生活,是不断搬家的经历,搬到陆宛霜那儿的时候,李白还小,还是会一边怀念以前的伙伴一边笑嘻嘻的和其他人一起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和陆宛霜成了兄妹一般的关系,李白用了两年时间陪她成长,逗她玩耍,欺负她也保护她,然后,李客回来了,李客说搬家。那时候的李白是真的很伤心与很不愿意的,他舍不得他的伙伴,他也舍不得像妹妹一样的陆宛霜,舍不得对他很好的邻居阿姨,可是,他更舍不得他父亲。

搬了家后,上了初中,才不过几个月,又搬家,又换了学校。学校内逐渐长大的人心的嫉妒,自身不断搬家的经历,李白也慢慢的开始懒于付出感情起来,他寄情于文字,热爱起旅游,好名山,好诗歌,好游侠。直到后来上了大学,认识了王昌龄,才慢慢开始再次交起朋友。在李白的回忆中,那段青春年少的时光是与诗、与山、与剑有关的时光,至于人,他想不起来。若真一定要往前追溯,就只有当初年幼时的伙伴,而陆宛霜则正巧站在了那个他回忆的交叉点,横为童真,竖为淡情,不左不右,不偏不倚。就像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个姑娘,可真当她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却仍能第一眼就认出她。

李白转头看了眼汪伦,“放心,我自有分寸。”

闲聊了一阵最近发生的大事小事,汪伦本想就此告辞,可恰巧快饭点了,李白就留了他一起吃饭。陆宛霜也就此再次从房间里出来,出现在了汪大经纪人的眼中。

从开始准备到做饭到上菜,再到最后收拾桌子洗碗以及饭后水果的准备,汪大经纪人深深的觉得他那颗脆弱的小心脏就没有停止过抽搐,眼睛也不自觉越睁越大,越看越觉得陆宛霜强大。这哪是照顾病号啊,这根本就是伺候少爷啊!还有李白你这少爷气派全开是怎么回事,你不是坚持坚定坚强有力的不需要别人照顾吗?!

内心澎湃的吃完饭,汪伦眼见时间不早,就离开了。李白跳着把汪伦送到门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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