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聚齐,清场!(2/3)
部穿着纯白长裤,脚部以及手部均被厚实的银色铠甲彻底遮掩着,虽身高仅有一米五几,但亦有些不容小觑的战士气度,只是面容过分精致了,美丽到不似活人的程度,肌肤胜雪,金色秀发,双眸碧绿,头顶竖起的呆毛更添一分可爱。>
“亚瑟王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前来赴约。”她介绍兼问候。>
季星微笑:“蓬莱枪神散人,童渊。但你们应该有查过我的资料了,我只是因为经历和戏曲中的童渊最为相近而被冠上其名姓的,所以你们叫我季星也行。”>
“你们两个倒是很像,一个被冠上额外的姓名,一个被冠上了错误的性别,哈哈哈……”征服王大声道:“不过那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们酣畅淋漓真实的人生!”>
韦伯想到了征服王看到错误记载自己的历史书籍时的无谓态度,再看征服王身上那件印有世界地图的有些可笑的作战服,撇了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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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说,万一今晚输了,看你还能不能笑出声。>
他现在还没有察觉,这种想法不是嫌弃征服王,而是在担心了。>
“你今晚的语言要比前夜更加顺耳,我身在这里,只是将要与你们一决胜负的aber,而性别无关紧要。”阿尔托莉雅沉声道:“那么,就只差rcher了吗?”>
季星笑道:“他早就到了,只不过是觉得自己应该压轴登场,所以在等待我们三个先聚首。”>
话音落下,五人的身旁便蓦然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
那光芒极端耀眼,让韦伯和爱丽丝菲尔不由侧过了头,只有三名英灵能够直视,看着那道身穿金色闪光铠甲的身影现形。>
“两个无视我的存在,不知天高地厚便称王的杂种,一个只是因为幸运而成为英灵、甚至没有在人类史上留下姓名的无名小卒。>
接受你们的邀约,让你们身披遏拜我的荣耀,已经是本王给你们的最大恩赐!难道你们这些杂种还想让本王先到场,等待你们吗?”>
“这不还是等了?”季星问。>
金闪闪一默。>
下一个瞬间,他的左右两边便升起了烈焰一般的气息,金色圆盘状的怪异‘洞穴’中,一对刀剑从中探出了头,然后激射!>
其速度在刹那间突破音障,几乎是射出的同时就抵达了季星的面前,季星身向左侧,头向右倾,那对刀剑便擦着他的身体掠过,轰隆钉在了后方的沙地中,烟尘飞舞!>
原本因为金闪闪的厥词而不爽的韦伯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征服王和阿尔托莉雅也面色微肃。>
金闪闪微扬起头,声音冷峻:“哼,能躲过本王的随手攻击,有两下子,本王就暂时宽恕你先前的不敬之语吧,但若再有下一次,本王就把你碎尸万段,杂种!”>
和贤王相比,这个金闪闪可真是性格恶劣啊,没有经过足够的挫败和毒打,近似于熊孩子的病,得治。季星好笑摇头。>
见此情形,征服王连忙打圆场道:“等等,等等,今夜在这里聚首可不止是为了打架,大家先聊一聊吧。唉,本来想买点美酒带过来的,但我的小御主钱包因为昨天的游玩掏空,又不同意我掠夺……”>
“喂!”韦伯脸色涨红。>
“接下来又要战斗,那便不进行以酒会友了。”征服王自顾自地继续道:“大家因为夺取那个获取圣杯的资格而聚首在这个位置,都有着获取圣杯的理由。>
昨天童渊……不,季星告诉我其实圣杯并不算万能的许愿机,而是和什么‘第三法’、‘拯救人类的魔法’有关,对我来说倒是刚好合适了,毕竟我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身体,征服这广袤的世界!>
你们的愿望呢?哈哈哈,本王还想尽些最后的努力,如果只是旁观,那便不必流血,同为英灵,我们如果能够任何彼此的能力,之后的话,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他知道了第三法?爱丽丝菲尔看了季星一眼,是那位时钟塔的君主……还是从间桐家了解的?>
而后她担心地看了眼阿尔托莉雅,因为她知道阿尔托莉雅的愿望不是第三法能够实现的。>
果然,阿尔托莉雅的脸上露出了一分错愕,这时金闪闪则哼道:“愿望?那种东西本王没有,也不需要有。本王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圣杯原本就属于本王。>
世上所有的宝物都是出自于本王的藏品,但因为过去了太久,一部分流失了,圣杯大概就是其中之一,但它的所有者还是我!”>
“果然啊。”征服王摇头道:“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你的真名,比我伊斯坎达尔还要高傲的王,应该就只有那一个而已。古乌鲁克的国王,最古老的‘英雄王’,三分之二为神、三分之一为人的家伙。”>
韦伯和爱丽丝菲尔吃惊地张开了嘴巴,连aber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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