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恼羞成怒的凶手对侦探下手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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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娘垂下头:“妾见识浅薄,一时间没有想那么多……”>
李彦道:“你的见识可不浅薄,你在醉香楼上,表现得十分冷静,思维条理清晰,证据层层递进,哪里是寻常民妇能比?而越是冷静的人,越不该把洗刷夫郎冤情的希望,寄托在一群世家子身上!”>
他看向安忠敬:“一边是被夫郎自杀连累,险些与敌国比赛惨败,喜怒不定的贵人,另一边是与此事无关的法曹县尉,换做你,会选择哪个?”>
这个选择,终于让安忠敬变了色。>
他双拳握住,沉声道:“元芳之意,丽娘利用我?”>
“很遗憾,确实是这样。”>
李彦点点头:“丽娘之所以不随着仵作去衙门,而是跑向庆功宴,是因为精于断案的康县尉要一步步审查,很可能发现蹊跷,而安兄年少情挚,一旦厌恶一个人,罪名就是他的,比如行为卑劣的史明。”>
“当你们定了罪,这案子就会被办成铁案,康县尉想必不会冒着得罪诸位贵人的危险,再去寻找其中的破绽。”>
安忠敬沉默了片刻,摇头道:“我还是不信,她取出了伏哥的日录,又有得胜结,证据属实,这又怎么解释!”>
“那本日录,就是第二个破绽。”>
李彦看向丽娘:“你识字吗?书法如何?”>
丽娘回答道:“夫郎练字时,顺带教我,粗通一二。”>
李彦微笑:“谦虚了,你能从笔迹上看出伏哥自杀前一天的日录,还是情绪饱满,自信奋进,这又怎是粗通,必须要对书法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才能办到!”>
丽娘张了张嘴,眼神开始变化。>
李彦道:“你一副农妇打扮,姿态卑贱,却又将日录的笔迹,作为你夫郎不是自杀的证据,这种矛盾感,你自己恐怕难以察觉。”>
“同样的,安兄往来无白丁,不通文墨的乡野赤贫是很少见到的,也忽略了这点。”>
“而我之前偏偏很穷,接触的人里面,可没有你这么古怪的……”>
顿了顿,他做出总结:“那本日录,不是伏哥写的,是你写来,给伏哥作为学习教材的吧?”>
安忠敬愣住:“那是丽娘的日录?”>
“很明显。”>
李彦让康猛取出已经被列为证据的日录,翻开第一页,再翻到最后一页:“这是你的第三个破绽,你看看这两页字,发现了吗,字迹没有变化!”>
丽娘终于变色。>
其他人思索片刻,也恍然大悟。>
伏哥是个马球手,他努力学文,想要改变自己的阶层,融入上流社会,这点可以理解。>
但既然是练字,就有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
可这本日录的第一篇,字就已经很漂亮了。>
那么请问,伏哥是什么时候开始练字的?>
难不成在大唐收容大部分契丹人的河北营州,他就练成了这一手好字?>
“如果伏哥是个契丹贵族,他会写一手好字,是有可能的。”>
李彦取出下一样证据,何竟从衙门调来的户籍:“但根据户籍来看,他并不是,只是一个逃民,入凉州后,贬为奴籍。”>
“而你丽娘,祖籍写的是并州,但我从你嘴里,听不到半点并州口音,凉州口音倒是很标准。”>
“你不能把祖籍写在这里,因为身份上会出纰漏,只有选个远的地方,才不容易被查。”>
说到这里,李彦笑了笑:“当然,你现在也可以用一嘴标准的并州话,来反驳我!”>
丽娘闭着嘴,一言不发,袖口微微拂动。>
“当然,最大的破绽,还是那个得胜结!”>
李彦见她不说话,双手背后,开始踱步,自顾自的说下去。>
怪不得狄仁杰喜欢长篇大论,这种将凶手驳斥到哑口无言的感觉,真不赖。>
“你要把伏哥的死,栽赃到史明身上,只凭他曾经调戏过你,显然还不够,于是乎,你想到了得胜结的扣法,上吊自杀,是要扣绳结的。”>
“有鉴于日录的主人从你变为了伏哥,当你提出绳结的证据时,所有人都被你骗了。”>
“你用一个假证据,既证明了伏哥没想自杀,又证明了史明是真凶,一石二鸟,太高明了。”>
“但人都是有根的,你如果是我设想的那种身份,绳结自然也会露出蛛丝马迹。”>
“果然,我让人去吐蕃使节团的马球队,获得了证实,你的那个得胜结,就是吐蕃人惯用的绳结方式衍变来的!”>
……>
“六郎小心!”>
正说到这里,身后突然传来焦急的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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