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2/3)
实证明,还真能阻拦住那位国王的脚步。
当然,这跟这个世界这个时代落后的科技与医学有很大的关系。
疯病跟麻风病一样是会传染的。
这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普遍的认知。
所以即使那位国王明知这些市民很有可能是在装疯卖傻,却也不敢冒这个险,外一这些人中真的有疯子呢?
所以这看似荒诞的方法,竟真的阻拦住了那位国王的脚步。
=_=
=_=‘………’
=_=|||
这个城市……,不,应该说是这个世界的人果然很强大。
即便被这种即荒诞又有趣的事情阻拦住前行的脚步,却也不可能被其阻拦太久,所以没过多久,陶西格便离开这个让他记忆深刻的城市。
继续东行,随着时间推移,陶西格所到城市也越来越多,他渐渐的发现像第一个城市那般荒唐的事情并非独有。
决斗。
这种属于男人的浪漫,在陶西格曾经所在世界的西方某一时段十分受人推崇,又因这个时代的电影十分好看,所以陶西格对决斗并不陌生。
当他得知,刚刚落脚的这个城镇将有一场决斗时,眼睛一亮的他瞬间跑去围观了。
不知这场决斗是电影里那种十分绅士的决斗,还是现实生活中那种要搭上性命的决斗,抱着这种悬念,陶西格来到决斗现场。
虽然已猜到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使用□□决斗,但当陶西格看到他们的武器时,还可耻的惊呆了。
那个是……?
他没看错吧!
那好像是羊角吧!
(|||→_→)
好吧,他的确没有看错,那的确是羊角。
用羊角去决斗?
这真是一个十分独特的创意。
哪怕拼命压制也未能压住嘴角的抽动,陶西格不由的远目了一下。
他不但长知识也长见识了。
不似陶西格这般嘴角抽搐,眼神游移,决斗双方可谓十分的严肃,而后只等公证人说开始,手拿绵羊角的这两个人便奋力向对方冲去。
宛若手拿着利剑,手拿羊角的这两个头费劲力气试图用羊角杀死对方,可惜的是,这两个人并不是骑士,他们手拿的也并不是长矛利剑,所以除了能够让对方晕头晕脑外,一时之间,他们还无法对对方造成多大的伤害。
势均力敌,都是羊角攻击的一把好手,这两个人直至把羊角打到碎裂也没分出胜负。
哪怕羊角碎裂也没放弃攻击,不约而同扔掉羊角的两个人如泼妇打架般扭到一起。
嗷~~~~~
一声尖叫传出,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让目视到对方伤在何处的众人,噢,不,应该说是众男士们不约而同的缩了缩腿。
一定很痛吧!
与此同时,虽不似众人那般感情外露,陶西格却也不露痕迹的抽了抽嘴角。
被咬到那种地方一定很痛吧!
身为男人的他很了解。
啊~~~~~
又一声尖叫声传出,伴随着这声尖叫声的传出,这场泼妇……,不,是生死之战终于到达白热化,先前那位身负重伤的勇士,不但用手指抠住对手的眼睛,还咬住了对手的耳朵。
而他这舍生忘死的举动,也终于让他的对手感到害怕,大声救饶起来。
最终这位勇士以惨烈之姿,赢取这场战争的胜利。
几日后,陶西格由他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两位决斗者的最终结局。
失败者因坦白一切罪行被处以绞刑,至于那位胜利者则因那个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原因,离开城市进入山中成为隐士。
这还真是一个惨烈的结局不是吗?
所以珍爱生命,请勿决斗。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越来越瘪的钱包并未让陶西格停下脚步,所幸在塔夫脱家的这十年,陶西格并没有白费,他很快便让自己的钱包再次鼓了起来。
再强大的人面对大自然时也会捉襟见肘,即便这个人是陶西格这个已不再是人类的丧尸,却也无法与整个大自然抗衡。
虽不畏惧寒冷,却不代表陶西格喜欢冒雪前行,漫天的大雪,让倦怠再次浮现他的心头。
仰头看向因雪落而显得雾蒙蒙的天空,陶西格决定等待雪季过去后,他再继续东行。
而后,寻找村落城市便成为他首要的目标,幸运女神的未曾远离,让他很快便找到落角的地方。
碰巧走在一条通往一座城镇的小路上,冒风雪而行的陶西格,皱眉眯眼凝向那座隐于风雪中的小镇。
同他曾经所见的那些小镇没有任何不同,过大的风雪却掩去了这座小镇的肮脏。
略作思考后,并未去酒馆或者是旅店,既然已打算在这里渡过雪季,陶西格决定还是去租一件房间来得好。
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可不是陶西格曾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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